政府乃民治民有民享,這是民主所推崇的價值。然而民主在直覺上似乎有些衝突,在由多數人統治的同時,卻又要保障少數人的權利;期待公民能直接投票制定法律,但多數國家仍施行代議制,民主體制終究要如何兼顧? 另外,民主是我們唯一的選擇嗎?Plato推崇哲學家皇帝,認為哲學是統治者必備的學習,而只有當哲學家皇帝出現,公正的社會才有可能;Rousseau則認為所謂的直接民主是每位市民都能積極參與政治決策;Mill 支持代議制,我們只要選出代表,讓他們制定法律以及執行。終究誰該來統治?又或是我們根本不需要一個統治者,人民便能自發性的形成秩序?
報告者:林庭安
時間:06/04 PM 7:30-9:30
地點:陽明大學人社院 B1 沙發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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